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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版权风波《中国好声音》被迫更换Logo,你还愿意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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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荷兰版权的“好声音”,你还愿意看吗?灿星制作与唐德影视争夺《中国好声音》的版权战后,灿星文化发布了新一季“好声音”的更新Logo。

在经历与唐德影视争夺《中国好声音》的版权战后,灿星文化17日晚发布了新一季“好声音”的海报,并在好声音微博上称“好声音换新装!从燃烧热血的“火V”,到更高大上的金属质感V,2016,好声音项目全面开始!”

综艺节目大火的这几年,版权纠纷也频频出现。之前江苏卫视因《非诚勿扰》栏目商标侵权一案,不得不将栏目名字改为《缘来非诚勿扰》,如今红满全国播完第四季的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也遇到一场版权风波。

据灿星方面介绍,2012年,灿星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The Voice Of…》节目模式,按照国际惯例,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左右,因此在2012年,灿星向Talpa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通常节目模式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每年续约一次;2013年,灿星与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由于Talpa公司表示国内亦有其他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一亿元采购,灿星方公布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的价格,得以成功续约。2014年及2015年,该模式费没有变化,属于正常续约。

国外好声音海报,V手势成为标志

灿星透露,到了2016年初,Talpa公司拒绝与灿星进行续约谈判,并与唐德影视签订了“意向书”。灿星称从Talpa最终得到的信息是“如果要拿回独家续约权,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

1月20日,荷兰节目模式公司Talpa宣布与唐德影视成立合资公司,授予其《中国好声音》的所有相关独家权利、许可、特权。两天后,Talpa公司于香港提出临时禁制令,禁止星空华文中国传媒有限公司(《中国好声音》制作公司“灿星”是其旗下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告)制作与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

唐德影视与荷兰公司Talpa成立合资公司,发力电视综艺

对此,灿星于发表声明,称Talpa是“单方面毁约”。近日,《中国好声音》官微更公布了换装消息,将原本“好声音”标志性的手拿话筒的“V”造型,改成了金属质感的“V”。据悉,除了视觉包装调整,赛制内容以及节目主旨都会有改变。而“中国好声音”名字因由灿星和浙江卫视联合创造命名,所以节目品牌并不归Talpa公司所有。这也意味着,唐德影视虽然获得节目版权,但是需要重新打造新的节目品牌。

中国好声音旧LOGO与新LOGO对比

针对外界所关注的新一期导师名单,灿星也对外公布答案

回顾我国引进国外电视节目模式版权的历程,从早期的偷偷模仿抄袭,到如今高调购买模式版权。引进模式版权,帮助电视节目快速吸金,但是也为后续长期运营留下隐患。因为市场的热度,将直接影响版权价格上涨幅度,成本的大幅提升与节目本身长期发展又形成制约,以至于纠纷不断。而在此次风波中唐德与灿星的两败俱伤,只能说自身如果不能打造优质的原创节目,仅靠引进版权,最终还是会受到引进版权后遗症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