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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市新邱区金水路新建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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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方式
(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承担三项(含三项)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和分公司投标。
(2)、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上述第3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到招标代理单位处(阜新市海州区经纬路15号405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29日,每天8时至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元人民币。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14时。递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开标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14时,开标地点为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