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 4、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取得相应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5、申请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标中心网中政策法规--招标投标管理。 (二)A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招标项目名称:长兴综合物流园区A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2、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及规模:A区内地面标志标线、地下停车场标志标线等。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需有任命文件)、“B” 类证书(项目负责人)、“C” 类证书(现场安全员)。 6、申请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标中心网中政策法规--招标投标管理。 三、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凡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报名,报名集中受理时间:2010年8月13日至 8月19日(双休日除外),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报名地点:长兴县长海路361号(长兴招投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