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宏观研究院研究员 王秀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我国已将沿海核电工程列入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包,将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启动一批沿海核电工程。这是最近以来核电重启明确的表述。
福岛事故之后,国内核电项目审批暂停。2014年以来,重启国内核电项目审批的信号不断释放。
核工业代表一个国家的实力。目前看,能源结构调整亟需核电出力,国内经济也需要核电装备的发展来提振,加之国内新一代核电技术取得突破,安全发展核电的战略不会改变,只是时机选择问题。
而核电发展的重心是对在运核电站进行安全检查,对现有核电技术路线做改进融合,推进核电装备“走出去”。
核电审批重启,年均投资700亿元以上
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明确了未来核电发展的市场空间。《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研究论证内陆核电建设。到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根据国家能源局权威数据,目前我国运行核电机组21台,装机容量1902万千瓦;在建的核电机组有27台,装机容量2953万千瓦,在世界上在建机组数排第一位。当前4855万千瓦的容量与2020年8800万千瓦投运和在建规模有较大差距。
行业内的多数预计是未来六年,国内每年将有6台左右机组(每台机组容量为100万千瓦)建设。以每千瓦 1.2万元投资计算,核电年均建设投资规模将在700亿元以上。核电站建造将为核电设备制造企业带来商机,核电站建成后需要大量设备维修以及核燃料生产和后处理企业的服务。
从当前能源结构调整的范畴看,中国提出2030年非化石能源达到20%,核电将要在非化石能源发展中贡献较大的力量。目前,核电在中国能源中所占的比重还远远低于全世界平均水平,全世界的核电占电能的比重大概是15%左右,中国核电占比仅2%左右。
核电大幅发展的空间为民资进入提供可能。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意见特别指出,在确保具备核电控股资质主体承担核安全责任的前提下,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
由此可见,除核军工核心科研生产外,与核电相关的设备研制均将为民企进入敞开大门。这些领域包括,核级密封件、电缆、阀门等设备领域,射线检测等服务领域。
核电技术路线“三足鼎立”,竞合关系常态化
长久以来,国内核电技术路线呈现“三足鼎立”的状态,无论是中核、中广核,还是国核技术公司均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分别为中核的ACP1000、中广核的ACPR1000+和国核技的CAP1400。
今年8月22日,“华龙一号”通过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核安全局联合组织的设计审查。“华龙一号”核电技术,指的是中核ACP1000和中广核ACPR1000+两种技术的融合,被称为“我国自主研发的三代核电技术路线”。
“华龙一号”的定位是对外输出技术,在反应堆、燃料元件、辅助系统等方面可以完全做到自主运营、建设。近期,国家能源局先后批复中核福清5、6号机组“华龙一号”技术方案,及中广核防城港二期工程技术方案。
尽管华龙一号是中核、中广核两家技术融合形成,但在技术专利、核电站项目收益方面两家预计仍需要磨合、博弈。
在此之前,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引进三代核电技术AP1000,被视为国内主流的技术路线,但三门、海阳的四台示范机组存在不同技术问题,项目工程延期。同期,华龙一号技术方案落地,使国内核电市场有更多的选择。
预计,未来国内核电领域多个技术路线仍将共存,包括华龙一号、CAP1400、EPR,以及高温气冷堆等四代核电技术,每一项技术均有不同特点,在各自示范项目建成后,投资者可以根据安全性、经济性等要素选择。
力推核电“走出去”, 管理格局可能调整
与高铁相似,核电是国内装备制造业走出去的代表产业。推进核电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一是可以培养核电国际竞争力,带动国内高端制造业发展;二是集成世界核电矿产资源和市场份额。
我国核电经过30年发展,国内核电设备制造能力在8台套左右。为推进核电出口,国家领导人开始担当“推销员”角色。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访中东欧国家期间,同罗马尼亚、捷克分别签署和平利用核能合作文件,并与匈牙利就核能领域合作达成共识。
今年6月,李克强访英期间,中英双方就核电等领域签署《联合声明》,英方欢迎中国企业继续在英投资核电、高铁等项目;7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阿根廷期间,中阿签署《关于合作在阿根廷建设重水堆核电站的协议》。
OPEC期间,中核集团与加拿大坎杜能源公司签署了组建合资公司的框架协议,联合开拓国内国际核能市场;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与南非能源部部长帕特森签署了两国核能合作的政府间框架协议。
11月24日,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美国西屋公司和土耳其国有发电公司EUAS签署合作备忘录,启动在土耳其开发建设4台核电机组的排他性协商。
目前,大国之间的核电合作范围在拓展,世界竞争也在加剧。不可忽视,在“走出去”过程中,国内核电企业在同一项目上也存在竞争关系。
为推进核电发展,未来核电工业管理体制有可能出现变化。借鉴高铁出海的经验,目前已有组建国家核电投资公司的动议,以集成资源,加强协调,统一服务国家战略。
核电挑战:人才技术、乏燃料处理设施是短板
核电在经过一轮内部调整后,等待下一轮项目重启。在新的“跃进”启动前,不得不审视核电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挑战主要集中在:一是核电技术由二代向三代的过渡过程中,一些关键技术设备没有完全过关。正在建设的三代核电机组泵阀存在的问题、设计固化时有发生。
二是国内核电发展保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法律保障体系。在我国,原子能法、核安全的有关法规,核电发展和管理的有关法规还没有正式出台;核电技术创新能力、科研投入、重要的试验手段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要求高。
除此之外,核电产业链条中乏燃料后处理能力不足。乏燃料后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技术复杂、投资规模大、专业领域广,是核电的配套设施。初步估计,一个800吨后处理大厂需要投资上千亿元人民币。随着核电发展,每十年就要建一个处理厂,需要国家和企业在建设规划和政策支持中特别考虑。